立案监督中的调查应如何进行?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查。调查的重点是查明是否存在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之前和审查公安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都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以保证立案监督的准确性。在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之前,应当查明:(1)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2)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3)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在收到公安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之后,应当围绕公安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是否成立进行调查。需要调查时,调查的方案要报审查逮捕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检察长批准;调查要严格依法进行,严禁使用强制措施;调查要秘密进行,不暴露意图,一般不接触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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