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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