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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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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的账户”,点击“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进入信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选择业务明细类型和操作平台后,点击 “查询”,页面下方“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栏中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记录,点击“打印”按钮,完成自助打印。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1)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受托人不是单位经办人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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