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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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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 (4)已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 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②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签证证件的意见函。 (5)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 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②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签证证件的意见函。 (6)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需提交: ①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 ②相关函件及名单。 (7)外国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国人,需提交:①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提交《派遣国政府委派工作人员确认函》。②持普通护照的聘任人员,提交《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8)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办理工作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无需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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