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婴儿可否作为子女申请人“加分”? | ||||||||||
| ||||||||||
| ||||||||||
婴儿可否作为子女申请人“加分”? 看户口。只要有北京户口,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子女“加分”。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即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此,婴儿、儿童只需要满足“本市户籍人员”的条件即可。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