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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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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统计评价科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评价工作,分析本区国有经济运行状况,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制定国家出资企业财务、统计稽核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及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及对经营进行预算管理;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指导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拟订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产权管理科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本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区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出资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改革发展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加快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负责掌握国家出资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制定本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革意见,并提出企业重组方案,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审查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改革,按程序审批、组织企业改制;负责区国有资本投入、国有企业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国家出资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督办、信息、外事、安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收支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国资系统信访事件和社会稳定工作。 党群工作科(主体责任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党委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机要日常运转及保密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知识分子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青妇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指导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负责党的宣传工作;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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