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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政府内设机构设置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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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政府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联系咨询电话、传真: 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党务、政务、文书、机要、档案、应急、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外事旅游、便民电话、后勤保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协和交通战备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等。 联系电话:89300607 传真:89300620 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能: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等。 联系电话:89305097 人大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政策法规,明确代表的职责和义务,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代表的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 2、定期组织召开镇人代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做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收集并整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及时反馈给政府,并监督落实。 4、创建代表联系网,开展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使代表真正了解民情、倾听民意、体察民生。组织区、镇活动。 5、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对镇域内的环境、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劳动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联系电话:89308072 信息调研中心 工作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全镇的宣传思想工作。 2、负责全镇新闻宣传和报刊发行工作。 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准确掌握舆论导向,把握宣传基调。 4、指导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指导完成全镇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300612 社会保障事务所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劳动维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促进就业创业服务; 三、本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 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五、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六、受有关部门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 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事务性工作; 八、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包括落实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救助政策; 九、优抚对象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 十、对社区(村)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 十一、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联系电话:89300615 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镇村级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2.负责本镇农村管理信息化的管理与人员培训指导工作; 3.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与指导工作; 5.负责本镇村级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分析工作; 6.负责组织本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7.负责本镇村级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8.负责本镇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指导农村财务管理,监测农村经济运行状况,监督管理农民减负工作; 9.负责审计工作,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00640 财政科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镇财政计划、预算、决算、收支工作,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负责财务资料、凭证、帐簿的管理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组织财政收入。 四、积极筹措资金,管理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收入,统筹各项财政支出,统一制定相应的开支范围、标准,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供给,支持镇村经济的发展,增加镇级财政积累。 五、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六、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9300627 妇联 工作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石楼镇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紧密围绕上级领导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镇妇女群众投身各项建设中,积极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 四、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六、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9300651 残联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 “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五、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六、做好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306107 食药所 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实施市局明确下放的行政许可职责及市局明确的食品药品相关环节的监管。参与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参与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承担对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的简易程序处罚和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的一般程序处罚。承担街道(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60324688 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0、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89306070 全程办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0、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89305621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负责本地区粮食、林果、蔬菜、畜牧、水产、水务、农机、化肥、籽种、中草药、农药等系列化综合技术指导还技术推广工作,为农业现代化产业和本地区发展特种农业提供科技服务,负责本地区养殖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89306022 信访办 工作职能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出、化解。 2.对辖区内发生的非因自身因素引起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区调处中心报告,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权或区调处中心指派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因政策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答复。 4.严格依法完成区调处中心分流指派的调处任务,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区调处中心。 5.对落实领导“三访“制度进行督查督办,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6.发生到区集体访,协调主管领导要到场疏导,并及时向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书面报告该问题发生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理的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方案。 7.发生到市级以上集体访,协调主要领导在接报后立即到现场疏导;问题复杂,群众情绪激烈的,或发生到重点、敏感地区的集体访,协调主要领导于2小时内到现场疏导劝返;集体访发生一小时后向区调处中心做出书面报告。 8.对领导指派或者调处中心接待的矛盾及时、迅速组织调查处理,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上访人。 9.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人员的培训、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 10. 要准确、及时地掌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的动态,对重点上访、集体访和群众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要积极化解;对越级集体访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疏导和化解。 联系电话:89300616 安全科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换保护行动规划,负责权限内各项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等。 联系电话:89300623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换保护行动规划,负责权限内各项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等。 联系电话:8930060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联系电话:89305662 教科文体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 2、完成区下达的计划生育指标及各项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各项优质服务。 4、做好本辖区内计划生育统计、分析、调查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5、规范村民自治、做好各项奖励机制、加大奖励优惠政策。 6、完成红十字会募捐、采集造血干细胞、初级救护员培训及开展救助工作。 7、做好全镇的卫生防病防疫及献血各项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00622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闲置资产的登记、汇总,并进行统一的招商引资工作。 2、对引进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按照合同约定,对企业进行管理。 5、负责发改委立项、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包装及前期手续办理、后期项目稽查工作。 联系电话:89306002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 一、负责镇、村文化活动大院、体育健身场(馆)及设施的管理督察工作,并对文体活动进行辅导和考核。 二、开展文化活动。一是组织基层文艺调演;二是组织开展群众读书活动;三是组织书法、绘画、摄影、民间艺术展览;四是组织科技知识、文体知识讲座或报告会;五是开展群众娱乐活 动,包括老年和青少年文化活动;六是抓好文化艺术团队建设。 三、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如全民运动会、各类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等。 四、抓好基层文体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五、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本地区“扫黄”、“打非”工作。 六、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广播影视、音像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广播电视类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和管理基层电影放映活动。 八、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九、积极完成区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89306133 农业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及涉农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等农业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工作,承担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畜牧水产业动物疾病等监测防治,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负责收集和传递农业公共信息,做好农机、农资有关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对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农业科技入户等工作,并对涉农经济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 5、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补贴等政策和农户增收相关政策在本镇的落实、指导以及相关事务办理。 6、负责制定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落实农业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生态旅游农业建设。 7、负责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河道水环境。 8、协助全镇防汛工作,重点负责农业方面的防汛工作。 9、开展林木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林木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10、做好林木采伐手续的报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队伍的管理工作; 11、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 12、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300645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伙房、锅炉、门卫、车辆、卫生、照明、用水、文件打印、保卫、接待及机关设施的维修等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930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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