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职责 | |||||||||||||
| |||||||||||||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府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负责制定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负责跨区域及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 (三)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衔接配合体制机制,牵头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与街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无缝衔接机制;向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四)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对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本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风行风建设,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和行为规范并指导实施。 (六)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为区属城市管理专业执法部门、各街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提供综合服务。 (七)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公用事业管理(含供热、燃气等)、市政管理(含城市道路、桥梁、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市政设施管理等)、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涉及安全事项的违法行为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2.负责对城镇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城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联内容
| | |||||||||||
关键字 | |||||||||||||
北京市海淀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