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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京食药监法〔2016〕10号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京食药监法〔2016〕10号

  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第4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新时期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为首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首都民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等有机结合,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有序有力推进,宣传教育形式生动多样。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系统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得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不断推进。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中央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推动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同发展,为首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首都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食药安全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牢固树立首善意识,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思路、探索规律、总结经验。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动态实践,提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学习宣传宪法的实施。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全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引导行政相对人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全系统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基本法,是执法人员执法的基本依据,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全系统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全面学习深刻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首都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促进学法用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系统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的良好风尚。全系统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实践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为载体,强化宣传教育效果,不断提高全系统法治文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者、广大消费者,重点是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一)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带头普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着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以增强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以适当方式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依托共同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每年举办“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制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加大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制人才的培养力度。

  (三)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主体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册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以下简称直属分局)应当督促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确定一名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并进行备案,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四)以引导消费者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和青少年群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以新修订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把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及青少年群体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进校园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向广大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格局,教育引导青少年做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督促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示范作用。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力军作用。四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等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宣教功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市局要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基础的院校作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责任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将深入普法与科学立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并举,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大数据、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公益宣传。鼓励支持新闻媒体通过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广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宣传。

  (四)推进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发展。依托本市建立的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围绕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等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三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区域合作,相邻区域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进法治文化融合共享,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普法规划阶段:2016年,市局制定本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2017年2月前,各区局、直属分局要将“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单位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将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分解到各内设机构,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局将适时对各区局、直属分局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年度督促检查。2018年6月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8月—10月,全系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市局将组织对各区局、直属分局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统一组织领导“七五”普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的实施安排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费,专款专用。可向社会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指导和考核工作。市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对普法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在全系统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和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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