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目 录

  引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振兴基础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第二节 合理布局乡村空间

第三节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第四章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节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第三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节 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体制机制

第五章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力度

第三节 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节 探索农村产业发展新机制

第六章 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第一节 做好低收入农户持续帮扶

第二节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第三节 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第四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五节 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第六节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第七节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第七章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第一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八章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第二节 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第九章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第一节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二节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三节 强化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第四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十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实施保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第四节 落实监督考评

第五节 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北京作为首都,要深入学习、率先贯彻、认真落实、科学推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的通知》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不断加大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力度,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举措,全市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印发《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全市农业发生深刻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逐步构建形成以优质、安全、绿色为主要特征的产业体系,发展质量持续提升。2014年至2017年,高耗水作物播种面积由290.8万亩调减到100.3万亩,农业年用新水从6.93亿立方米降至5.07亿立方米,“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由42%提高到60%,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稳定在4000万人次以上。

  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印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截至2017年,全市已建成美丽乡村1300个;累计完成2513个村庄、约95万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供暖季减少散煤燃烧约290万吨;连续实施三轮山区搬迁,累计搬迁4.7万户、11.1万人,建成搬迁新村260余个。

  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开展两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连续实施两个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小河道、生态清洁小流域和京津风沙源治理。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郊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0%,建成38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完成146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超过1万亿元。

  农民收入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推动农村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实现同步,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240元,55%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现行标准线;4.37万农村居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和525元,比2012年增长了70.6%和89.2%。

  农村改革扎实有效。印发《北京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农村家庭承包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进展良好。截至2017年,全市共有125个乡镇、2609个村开展了确权工作,分别占拟确权乡镇、村数量的100%和98.1%,涉及承包土地面积278.5万亩,占全市拟确权土地总面积的98.5%,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位达到3920个,其中村级单位3899个,完成比例为98%。

  乡风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截至2017年,全市建立乡镇综合文化中心182个,行政村综合文化室3518个,乡情村史陈列室290个;有55个乡镇、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15个乡镇、760个村分别荣获“首都文明乡镇”“首都文明村”称号。

  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构建了“标准+特色+先进”工作体系,形成了“一规一表一册一网”的“四个一”支撑载体,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工程,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培训37.8万人次。大力推进第一书记帮扶工作,2015年至2017年共选派911人,实现了低收入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截至2017年,本市行政村已基本实现村规民约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全覆盖。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三农”发展新篇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新部署。着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对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乡村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承接中心城区部分功能疏解转移,加快新市镇和特色小镇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对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等的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为乡村振兴创造了新机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新支撑。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本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三农”领域表现仍很突出,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短板仍然是农业农村。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与美丽乡村快速推进的需求存在差距;部分农村用地粗放使用和产业发展用地短缺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有较大空间,农民持续增收动能需要进一步提升;村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乡村建设规范和标准还不够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与城镇存在差距;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不够。必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抓机遇、顺势而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扎实的措施,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准确把握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和乡村发展规律,切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像抓城市工作一样抓好“三农”工作,像抓城市背街小巷一样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像抓城市治理一样抓好乡村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党管农村、协调各方。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全面振兴、改革创新。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

  坚持农民主体、改善民生。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保障农民权益,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着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更多优质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坚持首善标准、生态优先。站在服务首都发展的战略高度,把乡村振兴融入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体现首善标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科学把握乡村间的差异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健康有序推进。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现行标准下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标准线,低收入村全部消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低收入村和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实现全部提升、全面转化;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成效,全市规划保留村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乡村成为市民向往的美好生态家园;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实现全覆盖,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绿色有机农业实现突破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乡村旅游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更加充分有效。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
以上为本文节选,完整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docx


 关联内容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15年4月24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019年7月24日 
  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改高技〔2023〕287号 
  税务讲堂:2023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读 
  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京税函〔2023〕27号 
  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3〕5号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个税优惠?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3〕38号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财会〔2022〕25号 
  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 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 财会〔202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2022年第20号 

 关键字
  乡村  振兴  北京市  战略  规划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2〕63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农经发〔2018〕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6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21〕20号

 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源源不断输送人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答记者问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全面评估暨促进乡村振兴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绿办发〔2018〕114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强化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北京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京科发〔2019〕2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0〕22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交规划发〔2021〕5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法〔2018〕5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法发〔2018〕19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