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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财税〔2018〕56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京财税〔2018〕567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各税务直属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便利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制定了《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4日

  (联系人:魏申;联系电话:88549074,13581887610)

附件

进一步提升纳税等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部署,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减税降费,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部署,简并增值税税率,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依法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费用减除标准,增加专项费用扣除;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

  (二)扎实推进先行试点工作。积极落实我市先行试点的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实施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相关附加税费退税政策;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试点水资源税改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二、创新服务,提升纳税准备便利度

  (三)打造立体宣传辅导体系。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形成线上、线下互通互补的宣传辅导体系;通过邮寄挂号信方式实现“税务事项提示函”等文书批量处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精准服务。

  (四)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依托“六能”服务平台智能咨询服务、微信智能客服系统,实现7×24小时不间断为纳税人服务,方便纳税人出现问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咨询。

  (五)加强涉税信息共享互通。推进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加强办税服务厅共建,提升联合办税能力;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涉税数据交换,充分发挥涉税信息多方采集优势,扩大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范围。

  (六)大力推行发票网上申领。加大“票e送”以及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推广力度,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网上申请代开、云平台自动受理、物流限时配送上门”的一条龙办税服务。

  (七)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到新办及未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优化流程,提升税费办理便利度

  (八)推行全业务、分时点预约办税。优化预约办税体验,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微信等方式预约办税,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

  (九)推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推行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优惠办理等300多项税收业务全市通办,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十)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当天办结。打通新办企业办税事项全流程,整合各涉税事项,实行“套餐式”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从新办到领票一日完成。

  (十一)推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在网上即可办理或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十二)推行无纸化、免填单办税服务。对纳税人利用CA证书,通过互联网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上传图片或办税服务厅拍照等形式传递的涉税资料,进行电子化存档;推出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减少纳税人手工填报,缩短办税时间。

  (十三)推广自助办税服务。推广自助办税终端,在增加自助办税终端数量的同时,拓展24小时自助办税网点数量,探索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具备网络安全环境区域部署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

  (十四)推行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纳税人通过“一表集成”方式,利用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分类编码,海关发票、取得发票等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自动归集,生成申报所需数据,提高办税效率。

  (十五)推进存量房交易网络预核。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不断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审核时间;实行由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上传涉税资料,开展网上预核,减少纳税人窗口等候时间。

  (十六)完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办税平台。在不断拓展自然人纳税人网上实名认证渠道和实现网上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网上纳税申报功能,增加移动端网上办税事项。

  (十七)全面推行印花税网上申报。将印花税网上申报纳税范围,扩大到应纳税额500元以下的全部应税凭证,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贴花的繁琐程序。

  (十八)扩大网上更正申报范围。在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更正申报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更正的基础上,推行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自主更正;申报期内的错误,允许自行多次网上修改。

  (十九)研究财务系统数据对接。研究推进企业财务系统与税务申报系统对接工作试点,逐步实现自动计算应报税额功能。

  (二十)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打造以数据驱动为基础,以风险与信用管理为支撑,集成再造新一代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

  (二十一)缩短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优化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推行单位开户业务“零要件”;拓展互联网服务内容,完善网上大厅功能,单位各项业务除可在全市范围管理部就近办理外,全面推行网上办理。

  四、拓宽渠道,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度

  (二十二)拓展多元化缴税方式。纳税人可借助银行手机客户端实现手机实时缴税功能,体验“掌上缴税”;在税务网站和银行签订税库银实时缴税三方协议,即可开通网上实时缴税业务,同时可采用微信、支付宝、POS机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实现便捷缴税。

  (二十三)推进退税电子化。将出口退税业务由逐笔申请简化为汇总清单申请,在部分地区开展电子退库更正业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退税业务电子化。

  (二十四)实施多种线上社保缴费方式。参保单位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作的16家银行,通过委托实现协议扣款,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自助办理,实现线上即时缴费。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线上缴费结果的服务信息。

  (二十五)增加公积金便捷缴存方式。在支票缴存方式的基础上,开发实时结算平台系统,实现网上托收实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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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财会〔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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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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