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请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起草思路?
答: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轮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五五改革纲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向、目标任务等均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了较大修改,巩固了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经验。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我们在认真调研论证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在起草思路上,我们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遵循司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优化审判委员会人员组成,科学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健全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三是恪守司法公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在起草过程中,及时关注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最新修订精神相一致,确保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方向。
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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