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问:科学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是确保审判委员会公正高效运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审判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审判委员会公正高效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了审判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关于议事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审判委员会一般遵循合议庭、承办人汇报—委员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委员发表意见—主持人作会议总结、会议作出决议的议事程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了讨论决定案件时委员的发言顺序,即按照法官等级和资历由低到高的顺序发表意见,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委员客观、公正、独立、平等发表意见。关于议事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或者事项,一般按照各自全体组成人员(而非出席会议人员)过半数的多数意见作出决定,同时少数委员的意见要记录在卷,充分体现了议事的民主性,旨在发挥审判委员会的集体智慧,确保司法公正。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了两种特殊情形,一是经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的案件或者事项,无法形成决议或者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二是经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的案件或者事项,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请复议,这里既明确了专委会与审委会全体会议之间的关系,也充分体现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
关联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