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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8〕280号

关于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8〕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春夏季是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传染病防控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加强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防控

  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新时代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清醒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区传染病防控实际,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关口前移,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要结合夏季洪涝等灾害多发的特点及本地区汛期形势,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夏季重点防控任务,做好卫生防疫的准备与应对,确保“灾后无大疫”的预期目标。

  二、强化监测预警,科学指导疫情处置

  各地要高度重视春夏季传染病监测,按照相关方案要求,继续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登革热、炭疽、其他感染性腹泻、流感及蚊媒密度等监测报告工作。要加快推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提高霍乱、痢疾等细菌性传染病早期发现与快速处置能力。在传染病调查处理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依法通报同级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密切跟踪国际疫情动态,对登革热、疟疾、寨卡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输入风险进行评估,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实验室标本,落实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明确关键环节,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晨检及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及校舍日常通风消毒,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最大限度保护师生健康。加大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合作,严防边境地区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输入。南方省份要开展蚊媒密度等监测,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降低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要按照《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使用技术指南》要求,大力推进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接种,不断提高接种率。

  四、加大社会动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按照“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和群众动员,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清洁家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要切实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对于老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加强卫生管理,彻底清理卫生死角,集中开展灭鼠、灭蚊行动,从源头上防控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五、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春夏季传染病疫情形势,超前谋划、提早着手,明确宣传重点,确定核心宣传信息。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面、科学宣传普及手足口病、炭疽、其他感染性腹泻、登革热等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防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主动免疫意愿。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为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切实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各项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分析评估全国疫情形势,根据评估结果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技术支持指导。我委将结合全国人大传染病法防治执法检查,对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通报批评防控不力的地区和机构。

  (代章)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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