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口小批量车型申报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环发〔2014〕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口小批量车型申报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环发〔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为规范车型目录管理,现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第五阶段车型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环发〔2013〕14号)中关于小批量车型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京年销售量不超过100辆的进口轻型汽油车车型。

二、申报主体

  汽车生产企业或经汽车生产企业委托的申报单位。

三、申报方式

  各单位应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网址:www.bjepb.gov.cn/网上办事/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登录系统)。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申报帮助(网址:点击“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进入申报系统登陆页面/如何申报)。

四、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完成申报申请及相关内容的填报和文件上传。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3C认证证书

  提交国家认监委颁发的3C认证证书。

(二)年销量承诺书

  提交该车型拟在京年销售小于100辆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其它资料上传到申报系统里,并在申报系统申请里注明是小批量进口车型申报。

(三)测试报告

  1.轻型汽车依据国家第五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提供一辆车的常温工况实验、低温工况实验、燃油蒸发实验、曲轴箱实验和双怠速实验报告,也可以按照715/2007/EC、692/2008/EC的规定,提交由国外政府部门认证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翻译成中文,将原文附后)。

  2.关于耐久性报告。按照国家第五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标准要求,车辆应符合推荐的劣化系数。须提交燃油保证书,承诺该车型使用在北京市所售燃油车辆在16万公里内排放稳定达标且车辆可以正常使用。

  3.关于车载诊断系统(OBD)相关报告。提交车载诊断系统(OBD)有关说明,注明车型是否带有“车载诊断系统实际效果监测(IUPR)和监控氮氧化物判断催化器效率下降的OBD功能”,并承诺车载诊断系统(OBD)正常工作。

  4.关于碳罐初始能力和催化转化器贵金属含量报告。在申报环保目录时不需要提交检测报告,仅在申报系统上填写相关内容。

五、有关说明

  (一)汽车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车辆必须保证与申报车型的信息一致,影响排放的主要零部件必须有永久性标识,且应打刻或者焊接在零部件本体上。主要零部件包括机外净化器、氧传感器、燃油蒸发装置等。

  (二)关于车型型号变更问题。符合不同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应为不同车辆车型。车型选用的发动机及排放净化系统等零部件(包括机外净化器、氧传感器、燃油蒸发装置、电控单元(ECU)等)如有变动,须按照新车型重新申报。

  (三)环保部门将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车辆一致性和符合性抽查,对销售车辆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将依法处罚。

  (四)对上述车辆纳入我市目录管理范围,自2014年3月1日起,不再对此类车进行单车审核。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9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政发〔2023〕22号 
  关于公布《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办发〔2022〕34号 
  关于启动2023年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已认定企业报送年度数据和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通知 京科服发〔2022〕28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3〕13号 
  关于开展常态化环境核酸检测奖励申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京环发〔2023〕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3〕50号 
  关于北京市林草品种审定结果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环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关于印发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3〕124号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30号 
  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14号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第29号 

 关键字
  车型  环保  进口  申报  目录  事项  小批量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8号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7号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4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 第45号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33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公告2020年第11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 第16号

 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2号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公告2020年10号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 第47号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六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4号

 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8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口小批量车型申报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环发〔2014〕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第五阶段车型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环发〔2013〕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8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38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