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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京安发〔2015〕14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京安发〔2015〕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力压减一般事故,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执法检查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21号)等“1+7”文件要求,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3、责任分工:

  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涉爆粉尘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仓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大型活动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情况的安全检查;

  市交通委牵头负责省际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租赁、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运营、公交运营、交通运输场站的安全检查;

  市教委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检查;

  市旅游委牵头负责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

  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市消防局牵头负责高层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和轨道交通建设的安全检查;

  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铁路、民航、水务、电力、地下管线、文化娱乐场所、农业机械、粮食储存加工、食品药品加工等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

(二)“六打六治”和专项整治

  突出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矿山方面: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以非煤矿山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安全监管局

  2、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方面: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有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市政市容委、市安全监管局

  3、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旅游包车和客运车辆不开展安全宣誓、不配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

  4、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消防方面: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局

  6、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打击大型活动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未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未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和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以及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

三、工作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工作。要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六打六治”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做到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街道(乡镇)、社区(村)。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按照“一行业、一标准”,重点企业“一企业、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标准,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要成立督查组,开展全过程督查。指导区县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按照隐患自查自报有关规定,做好上报工作。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及检查实施阶段(8月至10月)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情况,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登录网址:http://211.147.135.209/ajjweb;用户名:本单位中文全称,默认密码666666,未注册的单位要首先进行注册;登录后在系统首页动态信息管理区点击“隐患自查自报”图标,技术服务电话:010-88011224)。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开展督导检查基础上,认真总结,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起来,把大检查和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区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区县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工作。各类企业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

  要按照马凯副总理“深下去、严起来”的指示要求,对每个地区、每家企业、每个工地、每条道路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强力推进做到“四个一批”(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发动职工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选择一批非法违法以及事故典型案例,通过媒体集中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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