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建法〔2013〕2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建法〔2013〕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25日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自主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自律与竞争机制,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是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依据评估指标对其安全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 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评估指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包括安全、质量和绿色施工管理三个方面。

  第五条 评估工作应通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评估信息平台”)开展。

  评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为:www.bjjs.gov.cn。各单位通过建设网办事大厅登录,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办公门户登录。

  第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后7日内,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部应将建设工程基本信息上传至评估信息平台,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七条 建设、施工、监理项目部应对建设工程分别开展月度自评,并在当月25日前将评估信息上传至评估信息平台。

  第八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其本市范围内所辖建设工程开展季度评估,并在当季末月27日前将评估信息上传至评估信息平台。

  第九条 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应开展季度自评,并在当季末月27日前将评估信息上传至评估信息平台。

  第十条 各单位应对其评估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根据评估结果加强管理,并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依据执法检查情况,结合评估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

  对各单位在评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 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结果与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实施联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关于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96号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3〕31号 
  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京房公积金发〔2023〕30号 
  《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解读 
  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京建发〔2023〕306号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3〕1号 
  关于优化北京市自然灾害中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程序有关意见的函 京规自函〔2023〕1715号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23〕299号 
  关于印发《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消防〔2023〕7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京建发〔2023〕28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 京建发〔2023〕277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3〕253号 
  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3〕22号 
  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建发〔2023〕21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水灾受损房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技术要点》的通知 
  关于加强浸水房屋应急评估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215号 
  《关于优化北京市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相关房建类项目实施和审批办理程序的意见(试行)》的函 
  关于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 京建法〔2023〕4号 
  2023年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社会组织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3〕197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125号 

 关键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管理  安全  质量  状况  评估  北京市  暂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建法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 京建发〔2019〕17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9〕25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18〕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建发〔2017〕35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建法〔2013〕2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