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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密教行〔2017〕18号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密教行〔2017〕18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精神制定本意见,并经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二)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三)初中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服务范围,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就近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由区教委相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五证”复印件、“在密就读证明”及“五证”网上确认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在我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我区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在毕业学校进行初中入学报名登记,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3.外省市小学毕业的非京籍学生申请到我区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五证”复印件、“在密就读证明”、“五证”网上确认证明及毕业学校出具的“同意XX同学小学毕业后到北京市密云区初中入学,我省不再为其进行初中入学分配”的证明,同时加盖毕业学校和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区教委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北京市密云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五)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需出具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证件材料。

  (六)特长生入学。密云区第五中学为北京市体育传统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5名体育特长生;密云区第六中学为北京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10名艺术特长生。

  (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确保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八)其他情况入学。凡属密云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九)全区小学入学统一使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初中入学统一使用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入学意见。区教委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四)杜绝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入学程序;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区教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五)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六)密云区教委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并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信息。同时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校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

五、监督举报电话

  义务教育入学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监察科)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041914或69042660-278(小教科)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041521或69042660-211(中教科)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北京市密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公示《北京市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公示《北京市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公示《北京市密云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家长告知书》。

一、小学入学时间具体安排

  (一)4月25日前,公示《北京市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二)5月8日至5月31日,适龄儿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5月1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根据《北京市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

  (三)5月20日至5月24日,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初审;6月16日后,公示划片信息。

  (四)6月17日至18日,学校审核、登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五)7月上旬,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9月1日至9月15日,建立小学新生学籍。

二、初中入学时间具体安排

  (一)4月25日前,公示《北京市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二)5月8日至5月31日,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5月16日至5月31日,外省市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北京市密云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到相关部门审核“五证”,审核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三)5月8日至5月12日,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四)5月13日至5月23日,区教委完成密云区第五中学体育特长生和密云区第六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五)7月初,区教委完成初中入学工作。

  (六)7月上旬,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9月1日至9月15日,建立初中新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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