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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办〔2016〕2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办〔2016〕25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特制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预案》自2016年12月15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教办〔2015〕4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6年修订稿)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当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达到一级时,本预案适用北京地区高等院校。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四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三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橙色预警(二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四)红色预警(一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有:

(一)蓝色预警(四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二)黄色预警三级(三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体育考试等户外活动。

(三)橙色预警二级(二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四)红色预警一级(一级)

  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中学(含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弹性教学方式,由区教委、学校根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状况灵活掌握。可采取三种弹性模式:一是学校不停文化课,缩短学生在校时间;二是学校实施半日制上课的模式;三是学校实施停课,可利用与邻近的周六或周日进行调休安排。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应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对家中无照看条件,需送到学校、园所的学生,学校、园所要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高等院校要严格落实红色预警指令的有关措施要求,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减少户外活动,停止户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委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传播平台、短信平台、即时通讯、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各区教委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

  各区教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区教委要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责任落实

  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各环节要专人负责,做到有迹可循、件件留痕、事事留迹,保证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体系平稳有序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半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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