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京商务财务字〔2016〕19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京商务财务字〔2016〕19号

  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重点商务工作,现将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统筹使用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流通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推动保障民生的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的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的项目;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等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和便利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项目能够按申报计划实施;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对于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三)2016年市商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表;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五)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六)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市属国有企业向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提交申报材料,其他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商务委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初审。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由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各区商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委进行复审。

五、申报时限

  为方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2016年征集工作不设时限要求,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市商务委将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按照审核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1)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择优给予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向市商务委做出书面承诺。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三)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四)各初审单位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五)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将获得的专项资金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其它事项

  (一)本文件电子版请登录市商务委官方网站:

  www.bjcoc.gov.cn;

  (二)具体支持内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11。

  (三)市商务委对本通知负责解释。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2016年度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商业网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社区商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农超对接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6: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7:促进二手车流通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8: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9: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及商业流通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0: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直购体验店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1:特色商业街申报指南

  附件12:项目申报书

  附件13: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附件14:2016年市商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表

  附件1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下载附件
(1)附件1:2016年度新建或规范提升便民商业网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
(2)附件2: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3)附件3:社区商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4)附件4: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5)附件5:农超对接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6)附件6: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申报指南.doc
(7)附件7:促进二手车流通项目申报指南.doc
(8)附件8: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9)附件9: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及商业流通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10)附件10: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直购体验店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
(11)附件11:特色商业街申报指南.doc
(12)附件12:项目申报书.xls
(13)附件13: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xls
(14)附件14:2016年市商业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表.xls
(15)附件1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doc

#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键字
  专项资金  商业  第二批  申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京商务财务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第二批) 京商务财务字〔2016〕19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关于门头沟区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1〕3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