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林木、青苗、农业设施补偿标准的通知
密政发〔2016〕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林木、青苗、农业设施补偿标准》已经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附件;密云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林木、青苗、农业设施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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