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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5]12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5]12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已经市教委2015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通过,自2015年7月3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领会和把握《课程计划》的基本要求

(一)发挥课程整体育人价值

  充分发挥课程的整体育人价值,体现培养目标、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评价的整体性、一致性和协调性,关注学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区县和学校课程建设自主权。

(二)依据课程标准安排课程计划

  进一步把握课程标准,明确学科课程的定位、性质、目标及其与课程整体育人之间的关系,规范课程内容深度、广度和进度,不赶进度、不增难度,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倡导课程创新实验

  各区县要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推动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条件的区县经充分论证可开展区域课程创新实验,实验方案报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备案。

(四)加强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

  认真落实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精神,中小学校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该类课程可以某一学科内容为主,也可综合相关学科开展。学科实践活动系列课程由市、区县、学校三级共同组织开发实施,鼓励广大社会资源单位参与课程建设。

二、充分保障《课程计划》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学校要充分做好课程、师资、经费、管理等方面配套。各区县教委要依据《课程计划》在2015年8月1日前研制完成本区县义务教育三级课程整体建设一体化课程方案,并报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备案。各学校要依据市、区县方案在2015年9月1日前研制完成学校三级课程整体建设一体化课程方案,并报所在区县教委备案。

(二)加强数字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及应用体系建设

  全市加快开发各学科教育教学资源,创新应用模式,积极探索数字化、移动互联环境中的学习方式变革。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用好市级建设的北京数字学校、在线教育服务平台、北京市中小学课程教材资源网等资源和应用,要加强特色资源的开发,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

  市、区县、学校要协同建设好一批适合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要充分用好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单位资源,开发实施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课程。

(四)提升校长、教师课程领导力

  全面加强各级教育工作者的课程领导力,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教科研人员、校长、学校干部教师在课程价值定位、课程规划设计、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导向、课程管理决策、课程整体推进、课程特色创新等方面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五)开展督促检查

  各区县、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课程计划》,市和区县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同时加强学科、学校间的交流展示,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过程性评估和改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附件: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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