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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1〕11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教委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2011年4月11日第12次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2011年4月6日第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顺义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教师队伍,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教,全面提高干部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知名校长以及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构建教育人才高地,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思路。

  坚持以干部教师发展为本,以高尚师德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干部教师专业素养为重点,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重视青年,统筹协调、倾斜农村、促进均衡的工作策略,坚持科学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善管理,促进均衡,提高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干部教师工作积极性,为我区教育科学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专业化干部教师队伍。到2015年,干部教师队伍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区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城乡干部教师队伍欠均衡状况明显改变;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人才优势逐步转化为教育质量优势;建立开放、多元、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2.工作任务。

  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100%幼儿专任教师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70%小学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学历;15%中学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教育硕士学位。

  骨干教师数量进一步增加。到2015年,培养30名北京市特级教师、40名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和150名北京市骨干教师。

  骨干校长队伍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30名校长成为骨干校长,其中有10名成为全市知名校长。

  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培养出50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30%以上达到研究生学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60%以上的实习指导教师具有高级工水平,10%以上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工作措施

  (一)以创新管理机制为抓手,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1.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前提下核定全区各教育单位教师编制。按照班数、学生数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教职工人员编制。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发展。

  2.建立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引进、培养、挖掘相结合,加大高水平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新任教师准入标准,原则上新任幼儿教师学历要在专科及以上,小学教师要在本科及以上,中学教师要在硕士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双证书”。根据实际需求,合力招聘、引进教师。未来3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幼儿教师,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改革新教师录用方式,坚持“资格准入、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进入教师队伍。建立高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每年引进10名左右特级教师、名优校长等高层次人才,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坚持引才与引智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多渠道、多模式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加强对教育人才交流的引导。积极推动干部教师在教育联盟、组团以及其他城乡、校际、区域之间交流。完善优质师资共享机制,采取“3+1模式”,每年选派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到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交流。引导未聘教师转岗就业,逐步推动未聘教师进入人才市场,跨行业流动或自谋职业。

  3.完善干部教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校长(园长)的选聘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任内过程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奖励一体化机制,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完善由师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干部教师评价指标体系。改革评价方法,在干部教师自评、互评的基础上,邀请学生、家长及社区代表参与对教师的评价。把干部教师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以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为重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允许各学校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职数内,按岗申报、择优推荐、择优聘任,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4.完善教师分配激励与生活保障机制。各学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制定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其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挂钩,切实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校内分配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关心干部教师身体健康,定期为干部教师免费体检。

  (二)以敬业爱生为重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1.健全师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紧密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广泛宣传师德楷模、师德标兵以及长期在农村任教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将他们的事迹集结成书,发挥模范教师的榜样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每两年举办一次教师师德论坛。

  2.完善对教师职业行为约束与激励机制。教师要做到“四要”、“十不准”。“四要”,即要把教师职业作为事业去追求;要把育人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去做好;要对所教的每一名学生有基本了解,能进行平等的交谈;要善于让每一名学生接纳自己,取得学生的信任。“十不准”,即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不准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接受礼品或钱物;不准在校内工作期间吸烟、饮酒、打牌;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参与赌博活动;不准私自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性办学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误岗、脱岗、离岗,严禁将手机和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带入课堂;不准在校内不修边幅,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饰。

  要以“四要”、“十不准”为起点,大力倡导“敬业爱生、乐学善教、平等合作、廉洁奉献”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调动教师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区教委和各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3.营造促进教师道德成长的学校文化环境。各学校要以文明学校、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现代学校特色文化,以良好的学校文化环境助长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实施“人本管理”,彰显人文关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促进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每年评选优秀师德群体20个,荣获优秀师德群体的学校在先进学校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4.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规范从政、从教行为,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建设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教育工作队伍,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切实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三)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实施干部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1.探索有效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员培训质量。按照“立足区情,聚焦课改,广聚资源、形式多样、提高质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培训需求的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干部教师专业发展实际的培训方式方法。继续联合高校,吸纳市内外优质资源,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导,以兼职教师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采取分层培训、专题研修、以校组班、网络同步研修、参与式教学等多种方式,每年完成对每位教师72学时的全员培训(可集中或分散使用)。每年进行一次单项教师基本技能竞赛,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着力推进“教研、科研、培训三位一体”。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及培训工作的研究,围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对课程与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评价与考试改革、学生学习质量分析与指导、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带有全局性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研究成果引入培训课程,使培训课程和内容更加符合中小学需求和干部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提升培训质量。

  2.完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做大做强“双名”队伍。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每年选派15名优秀干部、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名优中小学校进行脱产、做访问学者或浸润式培训;每年选40名市级骨干、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班主任、区级骨干教师等拜北京市名师为师,长期学习,接受指导;每年选派150名区级骨干等教师参加北京市研修工作站或脱产研修班学习。继续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实施“十、百、千”名师带动引领工程。在目前23个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所有学科以及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优干部、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分级、分类组织开办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各学科骨干教师高研班。5年内,为所有区级骨干以上教师、班主任提供一次脱产学习或高级研修的机会。

  3.加强管理与引导,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国家级骨干教师、区学科首席教师、北京市特级教师、北京市学科带头人做到“八有”,即:一有三年自主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完成时间、保证措施;二有培养对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相对固定1—3名青年教师为传、帮、带的对象;三有教科研课题,每三年至少主持1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四有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学术讲座,每学期至少有一节(次)区级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学术讲座;五有研究室或工作室,定期进行区内外的研讨和交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六有论文成果,每年至少要有一篇高水平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七有论著成果,在任期内至少独立承担或与他人合作撰写出版教学论著;八有网页展示,在顺义教育信息网上有自己的专栏,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成果。市级、区级骨干教师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任期内优秀校长、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十佳班主任至少完成“五有”目标;区园丁新星、区级骨干等至少完成“四有”目标。各级各类骨干完成以上目标作为参评下一届骨干的必要条件之一。

  4.完善校本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培训主阵地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校”建设项目,选择12所学校参加“优质校建设工程”。继续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区内外、校内外的优质资源,与大学、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系,聘请有关专家指导,建立教师发展基地学校。鼓励教育联盟、组团及其他不同的学校之间组成“校本培训协作体”开展校本培训,发挥不同学校特长,实现优势互补。鼓励、支持各学校以特色校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题式校本培训,推动学校教师整体发展。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负责人。区教委将把各学校校本培训开展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纳入优秀校长的评选条件。

  5.加强学历提高培训,进一步提升在职教师专业水平。鼓励在职教师进修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学历或学位。

  (四)以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优先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编制问题。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和教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学校超编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全区统一协调解决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每年新分配的大学生优先满足农村中小学;鼓励优秀师范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学校任教。针对农村中小学总量超编,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各学校要加强编制管理,规范校内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按照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

  2.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组建城乡教育联盟、组团,各单位要支持、鼓励北京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我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完成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后,到本区内联盟、组团或手拉手学校跨校兼课或指导教学。区教委给予交流人员相应的课时补贴,具体的发放办法由原学校制定。对教学质量高,获得普遍好评的兼课教师,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继续执行城区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一般应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建立干部轮岗制度,定期组织城乡中小学干部交流、轮岗。

  3.各项有关政策向农村地区教师倾斜。在组织各类培训、研究、指导时,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参加。在区级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园丁新星、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农村中小学教师予以优先。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向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倾斜。对长期在农村地区从教,且贡献突出的干部教师给予奖励。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优秀干部教师的宣传力度,激励广大干部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办公、生活、交通等待遇条件,实现所有农村地区学校通班车。按较高标准改造教工宿舍、食堂,完善淋浴等卫生设施。完善农村教师工资倾斜政策,坚持发放绩效工资偏远地区工作津贴,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五)以激励机制为助推,促进干部教师专业持续发展。

  1.进一步完善优秀校长、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和奖励办法。每3年评选一次区级优秀校长、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绿港杯十佳班主任,实行3年任期制,期满后重新认定。加强对各级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对不称职的优秀校长、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有关称号。对优秀校长、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施奖励制度。给予优秀校长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绩效工资中设骨干教师专项津贴,标准分别为: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400元/人·月;北京市骨干教师200元/人·月;顺义区学科首席教师400元/人·月;顺义区学科教学带头人200元/人·月;顺义区十佳班主任200元/人·月;顺义区园丁新星150元/人·月;顺义区十佳班主任提名150元/人·月;顺义区骨干教师100元/人·月(特级教师、特教津贴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享受骨干教师津贴的,如同时具有2个及2个以上荣誉称号,只享受最高的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奖励标准。

  2.为各级骨干干部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对承担市级以上规划课题的干部教师提供科研专项经费,每项课题1万元。设立教育教学发展贡献奖。对获得北京市教学质量成果奖的干部教师,在国家或国际学术评比(交流)和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在国家或国际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重大奖项学生的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教师和学校给予奖励。建立定期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北京市特级教师、区学科首席教师和国家级骨干教师每3年可有一次半个月左右的出国考察培训;市级学科带头人每3年安排半个月左右的外出考察培训;市级骨干、区级学科带头人每3年安排一次教育考察或学术交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和服务。

  成立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区教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区教委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干部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筹措经费,做好干部、教师的调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的安排,城乡干部、教师交流的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顺义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顺义区师德标兵评选及奖励办法》、《顺义区中小学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园丁新星选拔、管理和奖励办法》。制定《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城乡教师交流指导意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等文件,为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

  确保每年干部培训经费和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足额到位,并随着教育事业发展逐步提高标准。进一步加大教育人才引进资金投入,加大对学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教师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政府、有关委、办、局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督查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要将农村学校、普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核校长、评估学校的主要指标。

四、本意见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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