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大力发展交叉学科健全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大力发展交叉学科 健全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增设“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简要介绍设置“交叉学科门类”的背景及意义。

  答:学科交叉融合是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特征,是新学科产生的重要源泉,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路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叉学科发展。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厚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生长点”。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指出“要下大气力组建交叉学科群”。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新的学科分支和新增长点不断涌现,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势不可挡,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健全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创新重大突破和重大理论创新的支撑能力,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设置“交叉学科门类”,在学科专业目录上进行直接体现,以增强学术界、行业企业、社会公众对交叉学科的认同度,为交叉学科提供更好的发展通道和平台。

  2.请简要介绍设置“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背景及意义。

  答:随着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通信的普及,集成电路已经从最初单纯实现电路小型化的技术方法,演变为今天所有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成为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成为实现科技强国、产业强国的关键标志。当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但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核心产品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总体仍处于中低端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设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决定,就是要构建支撑集成电路产业高速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从数量上和质量上培养出满足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为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上升,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相互叠加,国家安全形势复杂严峻。维护国家安全,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全球视野、全局观念、战略思维、政治意识、能力担当的国家安全人才。《国家安全法》明确要求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既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筑国家安全人才基础、夯实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的战略举措,也是立足国情、顺应发展的必然选择,将为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奠定制度基础。

  这两个学科,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在理论、方法上涉及较多的现有一级学科,显示出多学科综合与交叉的突出特点,经专家充分论证,设置在交叉学科门类下。

  3.请简要谈谈交叉学科设置与调整的管理机制。

  答:长期以来,各方发展交叉学科的积极性比较高,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建议,但对交叉学科的内涵外延、演变规律、建设机制等缺乏统一认识,在概念上往往与跨学科研究相混淆,容易造成盲目上交叉学科的倾向。为推动交叉学科的科学有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在研究制定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什么是交叉学科、交叉学科如何建设发展、依托交叉学科如何开展人才培养等基本问题,并在交叉学科设置条件、设置程序、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保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交叉学科设置与目录管理制度。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京教研〔2023〕13号 
  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基〔2023〕4号 
  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计〔2023〕44号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教师〔2023〕5号 
  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 知 教师〔2023〕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60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领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解读《关于首次乘机旅客服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京教建〔2023〕9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2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16号 
  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1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5号 
  关于开展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教学实验室评选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服务保障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和“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142号 

 关键字
  高等教育  发展  大力  交叉  健全  体系  学科  专业  新时代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教高〔2023〕1号

 扎实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 助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就《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探索建设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 推动高等教育与区域产业联动发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就《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答记者问

 大力发展交叉学科健全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深入实施拔尖计划2.0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2020年度)名单答记者问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 京教策〔2018〕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京教计〔2017〕18号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 教财厅〔2018〕1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