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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4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精神,加快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更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新驱动形成产业发展优势。产业规模全面扩大,涌现出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中高端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高端引领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三)增强创新能力。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发展,深化以人才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资本为支撑、科技为核心的系统创新,提升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创新能力。

  搭建创新平台。完善协同创新机制,统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搭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立国家级和市级康复工程重点实验室,推进相关基础理论、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基础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建设。支持各类研发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承接政府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促进成果转化。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依托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等研发、生产、应用领域优势单位,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孵化和双创示范工作,实现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规模化。支持成立北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促进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开展产业创新评选活动,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残联)

  (四)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加快推动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托京津冀区域产业集聚和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建设示范性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开展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业化推广落地等创新合作,不断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国际先进研发中心,发展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重点发展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

  促进制造体系升级。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智能制造工程,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加强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引导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主动对接需求,发展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提升精准研发与制造水平。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残联)

  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全产业链优化整合,重点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要素在京津冀区域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建设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型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提高国际合作水平。支持本市龙头企业着眼全球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加强技术、产能、贸易等国际合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巩固优势产品出口,持续拓展中高端产品国际国内市场。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本市设立全球研发生产机构,加快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建设康复辅助器具国际学术交流基地,提升本市在行业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五)扩大有效供给。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品质化、精细化、便利化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适应消费需求升级,打造“北京创造”品牌。

  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着力培育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支持其牵头成立京津冀区域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盟。推进公办机构改革,加快服务型单位职能转型,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型单位转制为企业。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支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相关领域博览会、展览会,搭建高层次、高水平、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展览展示和交易平台。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残联)

  丰富产品供给。将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推动“医工结合”,支持人工智能、脑机接口、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中的集成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智能轮椅、智能监测床垫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发展普惠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改善普通人群生活品质。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培育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知名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知识产权局、市中医局、市残联)

  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制定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目录、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回收目录,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试点,建立康复辅助器具回收、改造、升级机制。构建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信息平台,发布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促进供需有效衔接。充分依托现有设施资源,加快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网点建设,健全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局、市残联)

  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管理示范活动,鼓励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加强质量安全培训,优化质量控制技术。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红黑榜”。培育发展一批康复辅助器具质量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探索建立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质量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北京保监局)

  (六)营造良好环境。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国家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生产销售和监督管理、产品配置示范推广和服务网络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等制度。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分类分级认证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

  发挥标准导向作用。加快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探索建立本市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本市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成立本市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化组织,探索建立标准分类实施和监督机制。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采用适合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国际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纳入工商企业信用体系监管系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行业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政策支持

  (七)落实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

  (八)强化金融服务。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以特许经营权、因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产生的债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政策性惠民质押贷款业务,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九)加强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事权支出责任,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加强政府采购对国产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推荐进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完善消费政策。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分类保障群体清单,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和城乡贫困失能老年人购买、租赁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局、市残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

  (十一)加强人才建设。鼓励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纳入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教育以及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和康复技师、社区康复专业人员、专业社工、残疾人就业指导人员的继续教育范围。鼓励企业与院校合作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为教师实践、学生实习提供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市民政局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及残联组织,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司法、人力社保、规划国土、商务、文化、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统计、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十三)健全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基础数据普查。

  (十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现状、前景和发展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通过养老助残服务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体验店、租赁服务点及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加强产业知识和配置服务宣传,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体验与普及。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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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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