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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发〔2013〕10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发〔2013〕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西城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西城区“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战略方针和目标任务为指导,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和辖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出发,积极应对、科学统筹,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完善体系、创新发展,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握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从本区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将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与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相结合;将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与满足全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相结合;将重点保障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实现养老服务的人本化、精细化。

  2.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政府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基础,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发展,具有西城特色的现代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3.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大力传播孝行文化,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同时培育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探索构建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西城区“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形成布局合理、供给平衡、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为努力创造城市美好生活,构建“活力、魅力、和谐”新西城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0号),研究制定《西城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加快落实《西城区“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确定实现路径和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引导扶持政策,制定养老服务规范标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力度,试点开展老年人失能和残疾评估,研究重度失能老人居家护理补贴服务;研究为老年人提供送餐及就餐服务的补贴办法,制定老年餐桌服务单位为老年人供餐营业额补贴的实施细则;研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的支持奖励政策;制定老年人出行无障碍改造方案,通过创新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强化老龄工作机制职能。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发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决策、组织指导、督促落实职责作用,坚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服务,为社会各界参与发展老龄事业服务,定期对养老服务工作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统筹协商、调查研究、评价监督等工作机制,将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到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为一个工作领域、一项重要职责研究部署,认真履职,形成合力。根据辖区老年人口总量和工作任务,加强区、街道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老龄工作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履职能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研究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做实、做强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体系化的品牌服务项目。以居家生活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和网络,应用“96156”热线电话、“小帮手”电子服务器、有线电视网络等技术手段,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为老年人居家生活提供家政、维修、配送、看护、代办代理等多层次、多类型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和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送餐入户、居家安全等服务。

  宣传倡导邻里相助、结对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开展日间托老、临时托老等家庭式养老服务,组织义工、青少年和低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继续推进老年餐桌优质、优惠、优先的“三优”服务,推进老年餐桌服务扩面提质工程,实现营养配餐标准化、就餐服务便利化,送餐入户便捷化。

  (四)提升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探索社区新型养老模式,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引导驻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服务设施,形成资源共享的长效措施。发挥社区托老所、养老服务中心(站)作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活动、享受服务。

  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供文体娱乐、居家照料、康复保健、卫生医疗等居家养老服务。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组合,加强监管,规范服务,提升质量。街道根据地区老年人口的规模,通过改建、扩建、新建以及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位置适宜、规模适中、具备日间照料功能、辐射周边社区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依托社区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休闲、学习培训、生活照料等服务。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化,试点在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的老旧小区进行为老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方便老人出行。

  建立西城区银龄精神关怀服务中心,指导各街道心理关爱服务站开展工作,将失独家庭老人、空巢、孤寡老人作为重点关怀对象,吸纳更多的专业组织参与老年人的心理关爱服务。各服务站设立精神关爱服务热线,与区政府热线形成联动互转。

  (五)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强化政府举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保障职能,在每个街道通过各种途径建立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重点保障低收入老人和失能老人入住需要。根据区域特点,合理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建设,逐步满足区域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全区人口疏解工作进展,在新建的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相应养老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基本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并支持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养老机构,落实好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培育专业养老护理员队伍,依托培训机构落实培训、取证、上岗的全过程管理。

  (六)培育发挥好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发挥西城区老年协会在本区各级老年协会建设和发展中承担统一策划、统筹协调的职责作用,制定本区老年协会建设和发展的规划措施。培育、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统筹协调全区为老服务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力度,制定公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兴办、运营养老机构,承接社区养老等公益服务,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工作评估,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培养养老服务企业商会、协会、研究会等特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推进自我管理、承接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七)着力解决老年人的突出问题。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解决部分老年人自身难于解决的现实问题。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工作,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规范管理,重点做好残疾老人及因病致残老年人的康复服务,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提高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的针对性。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平房区老人理发、洗澡、换煤气等问题。加大政府为老年人办实事力度,继续实施免费为城市“三无”老人提供午餐、晚餐工程。强化信息网络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搭建老龄工作管理与服务平台。试点推进老年人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开发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孤寡等特殊老人的居家安全。

  (八)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加强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激励社区老年群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加强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专业团队培育,设立一批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培训一批优秀基层老年活动骨干,搭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平台,推动实现老有所乐。重视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构建西城区老年人才信息库,拓展老年专业人员的服务领域。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老年人根据自身特点,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引导老年人开展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九)积极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统筹区域内电视、报刊、网站、户外广告等媒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老年文化传播网络,向社会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养老法规政策,宣传现代养老文化,推广养老知识,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深化“孝星”和为老服务示范单位评选命名活动,扩大社会参与,拓展先进事迹传播渠道。建立西城区老年主题公园,通过改建场地、改善设施,打造宣传孝文化、提供为老服务、开展德育教育的西城区老年主题公园。营造尊老、养老、爱老、孝老、助老社会氛围,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工作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养老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

  (二)发挥主体作用。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职责的前提下,研究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优势,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

  (三)确保资金投入。将全区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积极争取福利彩票资金、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社会资本、慈善资金、保险资金投入养老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四)坚持创新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改革创新的力度,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破解养老保障制度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养老服务日常监管、社会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和融资环境、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老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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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  加强  工作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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