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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

  规划、建设、管理好北京城市副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超前谋划,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创新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破解“大城市病”顽疾,建设现代城市典范,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提高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规划要求,调整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在市容环卫、绿化美化、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对标中心城区管理标准,构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精细化、系统化、全覆盖的标准体系,推动建成秩序井然、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品质示范区。

  加强市、区联动。聚焦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重点领域,坚持条块结合,创新工作模式,推进市级部门与通州区对口部门工作对接、上下联动,建立健全协同合作、保障到位、责任共担、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强化属地责任。深化通州区体制机制改革,整合相关资源,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责任,增强治理能力,切实担负起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的属地职责。同时,以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为契机,带动通州区整体管理水平提升,实现区域全面协调发展。

  二、建管并重,提升工作水平

  (一)加强城市规划设计。高起点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通州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率先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高水平开展城市设计,制定分类分区的城市设计导则和建筑设计导则,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高标准实施空间管控,统筹城乡用地规模,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乡镇规划管理,制定空间管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坚决控制开发强度,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决控违拆违,加大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除涉及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的项目及其他重大工程外,率先实现项目规划手续由区级办理。(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交通管理服务。高标准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交通专项实施规划,统筹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率先打通“断头路”,完善路网体系,加快建成现代化城市交通网络和智慧交通系统,提高道路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和工作水平。加大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强化秩序维护、停车管理工作,完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委、市重大项目办、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先行出台北京城市副中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高标准保障水源安全,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水厂建设,提高供水安全系数。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清淤、水质净化、水系连通循环,加快截污治污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责任清单和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加快建设全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加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2017年底前实现通州区全区基本无煤化,确保实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5微克左右。加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通州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科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强市容环卫管理。提高环卫保洁、环境建设、垃圾处理等管理标准和工作水平。促进垃圾科学分类、源头减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垃圾清运和环卫保洁全覆盖。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持续做好背街小巷环境治理工作。加快完善垃圾处理等公共环卫设施,率先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通州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工作水平,优化专业直管和行业指导的管理机制。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各类城市公园、绿化带,高标准实施景观提升工程,率先构建“绿带环绕、绿廊相连、绿块镶嵌”的生态景观格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加强城市运行保障。提高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城市运行管理标准和工作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综合管廊模式,加快补齐短板。优化电力设施和电网布局,率先推进架空线入地。提高天然气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实现燃气管网城乡全覆盖。坚决整治市政管线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通州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新增产业的禁限目录,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环节控制。加快腾退转移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系统推进物流园区、工业开发区升级改造,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工作。(通州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推进执法重心、执法力量下移,将一线执法人员比例提高到80%以上。进一步加强街面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着力对居住小区私搭乱建、开墙打洞、无照经营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通州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市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率先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委、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优化提升公共服务。高标准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北京城市副中心疏解转移。全面推动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电影院线、图书发行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利用和地下考古工作。加大推进全民健身力度,打造“一刻钟健身圈”。(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高标准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公安警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通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市级指导服务。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组成由本部门1名局级领导带队、人数不少于5人的工作小组,于2017年3月1日前实现与通州区工作对接。工作小组要围绕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加强改革创新,重点指导、支持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管理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抓好环境整治、开展业务培训,协同推进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有效落实。工作小组要处理好与通州区对口部门的职责关系,坚持进驻不旁观、指导不越权、服务要到位、考评听属地,扎实做好指导、协作、服务等工作。市级其他部门也要主动对接、深度融合,共同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

  (二)加强属地统筹对接。通州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与各部门工作小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由通州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通州区协调对接指挥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承担与各工作小组全面对接工作。通州区政府要组织区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全面查找推进工作、自身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清单、提出需求,并与相关工作小组做好协调对接,共同推动工作水平提升。

  (三)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通州区现行的体制机制,理顺职能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能。注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优化调整行政区划,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改革研究,完善配套政策,聚焦资金筹措、土地利用、配套设施等领域,着力推出一批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开展投融资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人口调控政策等研究,进一步破解难题,为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市统计局和通州区政府要围绕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创新开展统计监测工作,构建评价体系,为市政府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提供支撑。

  (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更多、更直接地参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形成广泛动员、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创新服务外包模式,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运行维护相关工作。以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市政公用等为重点,规范城市管理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等协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级层面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对本领域工作的牵头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专报,督促相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了解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并会同通州区政府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实施考核评价,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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