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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的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利用外部专家服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聘请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或者单位提供专业服务,并在审计活动中利用其工作结果的行为。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利用外部专家服务是为了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五条 外部专家应当对其所选用的假设、方法及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下列方面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一)特定资产的评估;

  (二)工程项目的评估;

  (三)产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

  (四)信息技术问题;

  (五)衍生金融工具问题;

  (六)舞弊及安全问题;

  (七)法律问题;

  (八)风险管理问题;

  (九)其他。

  第八条 外部专家可以由内部审计机构从组织外部聘请,也可以在组织内部指派。

第三章对外部专家的聘请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聘请外部专家时,应当对外部专家的独立性、客观性进行评价,评价时应当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一)外部专家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二)外部专家与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最高管理层是否存在密切的私人关系;

  (三)外部专家与审计事项之间是否存在专业相关性;

  (四)外部专家是否正在或者即将为组织提供其他服务;

  (五)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客观性的因素。

  第十条 在聘请外部专家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外部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考虑其专业资格、专业经验与声望等。

  第十一条 在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外部专家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外部专家服务的目的、范围及相关责任;

  (二)外部专家服务结果的预定用途;

  (三)在审计报告中可能提及外部专家的情形;

  (四)外部专家利用相关资料的范围;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对保密性的要求;

  (七)违约责任。

第四章对外部专家服务结果的评价和利用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利用外部专家服务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应当评价其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评价外部专家服务结果时,应当考虑下列影响因素:

  (一)外部专家选用的假设和方法的适当性;

  (二)外部专家所用资料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第十四条 在利用外部专家服务时,如果有必要,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外部专家服务评价后,如果认为其服务的结果无法形成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应当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补充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准则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9号  (202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2020/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8/11)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7/1)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2020/5/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  (2020/3/1)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令 第 50 号  (2020/1/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  (2019/11/26)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9/2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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