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服贸字〔2023〕33号

北京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服贸字〔2023〕33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我市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具体包括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鼓励会计事务所参与国际竞争、支持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二)支持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

  具体包括支持服务贸易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开展。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支持方向(一)”的单位,请参照《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执行。

  (二)申请“支持方向(二)”的单位,请参照《2023年度支持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执行。

  (三)相关附件及附表请从北京市商务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申报企业被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申报企业被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应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或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申报企业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的;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三)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报各辖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联系表详见附件3)。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初审,于10月18日(星期三)前将初审情况报告和初审通过的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各1份(含电子版)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复审。对复审通过的项目,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支持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度北京市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各区联络表

  附件4:促进服务贸易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相关附件

  附件5:支持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资金申报指南相关附件


 关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9号  (202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2020/9/8)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8/11)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2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7/1)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  (2020/5/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01号  (2020/3/1)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令 第 50 号  (2020/1/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9号  (2019/11/26)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2019/9/2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2019/8/3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2019/8/1)

 关键字
  服务贸易  发展  专项  资金  申报  工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2023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服贸字〔2023〕33号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商办服贸函[2019]8号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度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函字〔2018〕108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8〕51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