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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鼓励商场卖场、商业街区主动为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现就申报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的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5月20日发布的《朝阳区商务局关于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的通知》基础上,针对2022年下半年疫情期间(即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动为承租在京注册纳税的小微企业减免租金,保障市场供应和消费市场稳定运行的商场卖场、商业街区,经朝阳区商务局认定,2022年度按减免金额的30%给予运营单位总计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

二、减免要求

  商场卖场、商业街区运营单位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为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减免2022年下半年租金(即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减免租金需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方。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期等特殊情形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减免工作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采取以下方式:

  1。承租方尚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直接予以免收。

  2。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从合同期内尚未支付的租金中抵扣;尚未支付部分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可由出租方直接退还;如以抵减合同期内2022年12月31日后发生的租金为减免方式的,需双方达成减免协议(2022年12月31日前签署),且出租方出具相关承诺,明确后续实现租金抵减。

  3。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通过与转租方、最终承租方共同签订减免协议等方式要求转租方将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出租方、转租方协商分担减免额度。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三)同一商业项目只允许一个运营主体申报,且2022年该运营主体在朝阳区租金减免奖励方向上全年累计享受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资料:《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

  制作要求: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及排列顺序,统一采用A4纸胶订、封皮,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

  注:《申报书》中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查询记录。

  2、申报单位在朝阳区缴纳税款证明的复印件(2022年7-12月均可)

  3、申报减免租户的小微企业查询记录、房租合同或协议、减免协议或减免公告(需明确减免面积及具体天数)、2022年7-12月应收租金金额、实际减免租金金额及对应凭证复印件(如退款记录、抵减发票等)

  4、减免租金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5、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

  《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申报书》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内容、数据与纸质版申报书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版《申报书》为准。

  制作要求:请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与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 :企业名称+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时间

  1月28日至2月3日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为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综合受理23号窗口。

  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swjsmk@bjchy。gov。cn(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房租减免补贴项目申报书,邮件正文中应包含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

  朝阳区非国有商场卖场、商业街区2022年7-12月租金减免奖励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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