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前言 第一章 环境法本位概述 一、法之本位 (一) 本位 (二) 法的本位 (三) 法学界关于法本位问题的讨论 二、环境法之本位 (一) 环境法本位概念 (二) 研究环境法本位的意义 (三) 环境法学界关于环境法本位问题的几种基本观点 (四) 对前述几种基本观点的评价 (五) 研究环境法本位的方法 三、应然与实然:环境法本位的合理界说 (一) 法的应然与实然概说 (二) 法的应然与实然的辩证关系 (三) 环境法实然与应然本位:一种法哲学视角 第二章 “义务本位”:环境法本位的实然 一、当代中国环境法制的实证分析——“义务本位” (一) 我国环境立法中“义务本位”的表征 (二) 环境执法和守法中“义务本位”的表征 二、环境法“义务本位”成因之考察 (一) 我国环境立法发展轨迹 (二) 社会时代背景考察 (三) 法律文化背景考察 三、环境法“义务本位”之辩证思考 (一) “义务本位”环境法在一定程度上的优势 (二) “义务本位”环境法之反思 第三章 “权利本位”:环境法本位的应然 一、“权利本位”——对环境法中权利地位的应然判断 (一) 权利 (二) 权利与法律的一种基本认识:权利本位 (三) 环境法权利体系:一种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 (四) 环境法权利与环境权之关系 二、理性辩护——环境法“权利本位”的支撑体系 (一) 个人自由与社会关系的统一——“权利本位”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支撑 (二) 发展观念的扩展——“权利本位”社会发展学的证成 (三) 权利的界定与分配——“权利本位”经济学的分析 (四) 环境公共信托与社会制衡型环境政策理念——“权利本位”政治学的基础 (五)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本位”社会学的进路 三、实践需要——环境法“权利本位”的必然 (一) 环境立法社会背景的深刻变革 (二) 2004年人权宪法保障之日趋完善 (三) 环境保护制度失灵与人的权利 第四章 从应然到实然: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 一、“以人为本”:完善“权利本位”环境法制的基本理念 (一) “以人为本”: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发展的主线之一 (二) “以人为本”:权利本位范式的精髓 (三) “以人为本”在环境法律体系中的表征 二、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的基本原则 (一) 以保护公民环境权为核心原则 (二) 权利公平原则 (三) 权力衡平——控权和保权统一原则 三、以权利为本位完善中国环境法制的初步思考 (一) 现行环境法权利体系存在问题及完善视角 (二) 宪法当代化的标志:公民基本环境权的确认 (三) 扩展公民环境权利受保护的广度 (四) 增强公民环境权利受保护的密度 (五) 建立公民环境权利实现的保障机制 (六) 准确定位政府在环境法中的角色:从“权力主体”到“责任主体” 第五章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体系的构建 一、环境权: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的基石范畴 (一) 确定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基石范畴的意义 (二)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的基石范畴:环境权 二、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方法论 (一) 环境法学研究中的方法论 (二) 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误区 (三) 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生命力 (四) 两种方法论在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中的结合 三、环境法学权利模式研究框架的基本设计 (一) 权利模式研究框架的建立 (二) 环境法相关权利的分类研究 (三) “生态人”的理论预设 (四) 与权利相关的三种关系研究 (五) 制度层面的环境权利研究 (六) 运作层面的环境权利研究 (七) 权利文化与生态文化研究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