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道路运输市场、保证道路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学习好、贯彻好《条例》,国务院法制办、交通部共同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 国务院法制办、交通部的领导以及有关司领导担任《释义》的顾问、编写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具体的编写者为国务院法制办、交通部参与《条例》起草、审查的工作人员,他们是: 黄克清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司长助理 马森述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交通处处长 翁 垒 交通部公路司运政管理处处长 刘 波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交通处副处长 魏 东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法律处副处长 李 盛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交通处主任科员 刘美银 交通部公路司运政管理处主任科员 这些同志深知《条例》制定的历程和背景,全过程参与《条例》的起草和审查,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立法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对《条例》的精髓、内涵进行了全面诠释,从各个角度对全面理解《条例》进行了深入论述,是一部宣贯好、理解好、执行好《条例》的最权威的好书,便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和使用。 为宣传、贯彻好《条例》,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交通部将专门对《条例》的宣贯工作进行部署,并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作为宣传贯彻和培训的指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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