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是明确了简低项目不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对工程投资额在100 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含3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范围,不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由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区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开展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
设立的,由质量监督机构牵头,安全监督机构配合,共同开展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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