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中,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 份);
(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纸质)(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1 份);
(3)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纸质)(代理人出具,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或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含附件、附图)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 份);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或住建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 份);
(6)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准予/ 延续/ 变更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交管局>,纸质)(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 份);
(7)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地域图、施工平面图、施工交通导行方案、交通导行图、占用盲道措施、围挡方案、应急预案等)(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 份)。
|
关联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