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营业执照代办

营业执照代办

一、营业执照代办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申请表是否是制式表格或用A4纸打印;

  2、检查申请书页数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有遗漏;

  3、检查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存在明显文字错误;

  4、检查申请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经营范围页填写符合现行审批规定,住所证明页签章产权人签字(盖章)是否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

  5、核对申请人所填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6、检查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是否完成身份认证;

  7、任职人员、投资人、联系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是否粘贴完整。


二、营业执照代办提交公司章程

  1、检查章程中记载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经营期限是否与申请表中填报内容一致,是否记载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章程中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与申请表填报的人数是否一致;

  2、章程是否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3、章程是否是原件。

三、营业执照代办提交股东资格证件

  1、 股东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成为股东的情况有:各级党政机关(含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党政机关所办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成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公务员、现役军人);

  2、 提交的股东资格证明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股东为企业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股东为社会团体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完成身份认证。

四、营业执照代办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1、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填写准确;

  2、在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页签署确认任职信息的可不提交此文件。

五、营业执照代办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1、检查申请人提供的住所使用证明是否符合现行住所政策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产权人签字,房产证记载用途如为“工业、教育、医疗卫生、其他(涉外、宗教、监狱)”,可由产权人出具确有配套服务需求的说明。如果房屋的规划批准材料于2009年10月1日前取得,且房产证记载用途为“交通、仓储、商业、金融、信息、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综合”的,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2、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审查提交的证明文件:

  (1)房屋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交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2)房屋属于中央单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房屋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房屋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的,提交中央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5)房屋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提交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房屋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国资委出具的证明文件。

  (7)房屋属于铁路系统的,提交北京铁路局房屋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8)房屋属于宗教系统的,由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提交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房屋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原件。

  (10)房屋属于武警部队房产的,提交武警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核发的《武警部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1)房屋属于宾馆、饭店(酒店)的,提交加盖宾馆、饭店(酒店)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注册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注册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的,应提交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14)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应由市邮政管理局在登记申请书中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县市政市容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15)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业;

  3、如果房屋产权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产权人应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业务。(出租房产面积在500平米以下,且房屋购买时间在2006年7月11日之前除外); 4、如果产权人委托他人(或单位)代为出租或管理房产,须提供产权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记载被委托方、委托期限、委托代为出租的房产及位置,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

六、营业执照代办批准文件(许可证件)

  1、注意审查审批部门、许可文件应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许可部门、许可形式一致;

  2、许可文件应在有效期之内;

  3、许可证或批复上的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应与企业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相符。

七、营业执照代办告知承诺书

  请按照《告知承诺书》内填报说明签字盖章。

八、营业执照代办申请材料总要求

  1、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提交的登记材料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件,注明“翻译准确”,并由申请人签署。


 关联内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答问 
  e窗通常见登录问答指引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月15日起海淀通州等七区试点“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不再办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备案事项的通知 
  能否撤回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申请?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如有异议情况,如何继续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如何获知异议情况?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税务部门如何提出异议?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选择简易注销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符合什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简易注销?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简易注销?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政策解读 
  关于个体工商户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范围自主公示的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公告 
  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北京市开办企业实现一网通办、一天办结 
  关于北京企业服务 e 窗通微信小程序 
  关于进一步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公告 
  关于发放企业登记电子通知书的公告 
  【图解】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公告 

 关键字
  营业执照  代办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营业执照代办

 北京代办营业执照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