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办税指南——代开发票作废

办税指南——代开发票作废

  (“最多跑一次”事项)

  【事项名称】

  代开发票作废。

  【申请条件】

  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3.自助办税终端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5.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45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该事项为京津冀“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


 关联内容
  办税指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税指南——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办税指南——代开发票作废 

 关键字
  办税指南  代开  作废  发票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发票代开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何申报增值税?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何具体要求?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通过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代开发票是应注意哪些事项?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空白的,可以正常使用吗?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办税指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办税指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办税指南——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办税指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