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耕地占用税。


 关联内容
  非正常户 
  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监管厅函〔2023〕5号 
  非正常户相关热点问答 
  什么是非正常户 
  非正常户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会公示吗 
  非正常户能正常开具发票吗 
  企业收到且已申报抵扣的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非正常户该如何解除呢 
  税务属于非正常户注销还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吗 
  非正常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么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会影响到纳税信用评价吗 
  办税指南——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 
  办税指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 
  办税指南——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办税指南——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办税指南——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办税指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办税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办税指南——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办税指南——出口企业退(免)税权放弃与恢复报告 
  办税指南——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关键字
  财产  行为    纳税  期限  一致  合并  申报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涉税行为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没有发生财产和行为税,要填写申报吗?

 办税指南——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办税指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办税指南——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对于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开具是否有影响?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办税指南——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涉税行为指南——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技术转让

 涉税行为指南——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涉农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节能、环保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其他个人二手房转让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教育劳务税收优惠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个人出租房屋

 税收违法行为及处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规章制度

 财产和行为税实用信息咨询服务办理指导

 征收管理、财产和行为税实用信息咨询服务办理指导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