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9年1月)。
男女双方1-6月婚前合租分别享受住房租金扣除,7月双方结婚后仍然租房,因婚后住房租金只能由一方扣除,请问另一方婚前已享受的住房租金能否继续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法〔2012〕10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和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的通知 密政发〔2016〕36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 京建法〔2015〕14号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发生变更怎么办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法〔2012〕11号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405号
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政发〔2012〕11号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财务业务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微信扫一扫洽谈沟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