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份起,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可以不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吗?
答:按照《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的规定,对符合《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1年1月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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