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涉税行为指南——个人出租房屋

涉税行为指南——个人出租房屋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9%;

  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关联内容
  涉税行为指南——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技术转让 
  涉税行为指南——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涉农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节能、环保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其他个人二手房转让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教育劳务税收优惠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个人出租房屋 

 关键字
  涉税行为指南  个人  出租  房屋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涉税行为指南

 涉税行为指南——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技术转让

 涉税行为指南——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涉农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节能、环保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其他个人二手房转让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教育劳务税收优惠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涉税行为指南——个人出租房屋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