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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港口的收费有什么变化,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相关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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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港口的收费有什么变化,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相关成本? 根据交水规〔2019〕2 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较之前相比,分别降低15%、20%、10%和5%。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占20%)退付缴费人(以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缴费人为准)。从2020 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全国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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