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中对预付资金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保证单用途卡预收资金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兑付风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设立了备案企业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旨在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将规模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设定为20%,该比例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又能防止其滥用预收资金。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的资金结算和管理流程更为复杂,资金偿付风险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扩散性,因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适当提高了其资金存管比例,分别确定为30%和40%。考虑到预收资金已成为部分商业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同时设定了存管资金冲抵措施,允许发卡企业以保证保险保单、等形式代替资金存管协议,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需要强调的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没有规定“其它企业”的发卡资金存管和业务情况上报制度,也就是说,这类数量众多、规模较小的其它发卡企业,对其预收资金和业务经营情况是没有监管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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