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过渡期如何设置?
为尽可能地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和保护客户权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设置2年过渡期。《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过渡期内,不符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业务,应在控制整体规模基础上,逐步有序压降,同时按照《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风险治理架构、风险模型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或整改。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所有存续互联网贷款业务均应遵守本《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为强化现有存量业务的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商业银行应当将业务规划、风险管控措施、存量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在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时发现不符合本《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应当要求商业银行进行整改。商业银行存量业务需要整改的,应对照《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过渡期整改计划与上述报告同步报告监管机构,由监管机构监督其有序实施,并视情况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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