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各地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情况应如何上报?
答:各省级院审查逮捕部门每季度应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别写出第一季度、半年度、1~9月份工作小结和全年工作总结,于下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高检院审查批捕厅。工作小结和总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办理立案监督案件的具体数字、公安机关已立案案件的处理情况(如批捕、起诉、判决的具体件数、人数)、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及对策等。其他方面的立案监督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
——《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财务业务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微信扫一扫洽谈沟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