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税务部门梳理了纳税人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的热点问题,帮助纳税人更及时、更便捷地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纳税人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工资时会自动为纳税人扣除从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的累计扣除;如果纳税人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举个例子,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2022年2月出生,自2022年2月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可为纳税人申报2至4月份累计3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二、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

  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关联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后发票应如何开具?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5月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如何申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代扣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税款扣缴方法是否需要更改?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如何处理? 
  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取得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选择确认或稽核比对的期限是多久? 
  个税申报问题 
  ITS系统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增值税计算问题 
  关于增值税是否含税的问题咨询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 
  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发票开具问题 
  艺术品经营增值税 
  关于收到“预付卡销售”发票入成本及税前扣除的问题 

 关键字
  婴幼儿  照护  专项  附加  扣除  办税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22〕409号

 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的通知 国卫人口函〔2023〕57号

 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办税问答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口径

 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如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如何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办税指南——附加税(费)申报

 办税指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国发〔2022〕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19〕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1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