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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机关事业)申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9

职工(非机关事业)申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用人单位应在参保人员申领社会保险待遇前为其办理领取待遇账户和参保人手机号码等信息采集,以确保其及时在自选的代发银行领取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此项业务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办理,推荐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㈠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操作

  1.选择银行代发人员

  ⑴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界面左侧“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

  ⑵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参保人姓名,点击“确定”,显示出该人员信息,录入或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项目,还可采集参保人手机号码等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2.选择发放方式

  ⑴点击 “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待遇支付类信息采集与变更”模块。

  ⑵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查询”,在界面下方“待采集或变更的待遇支付类信息”中录入除手机号码以外信息,选择相应待遇发放方式,填报完信息点击“保存”、“提交”。

  ⑶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可采集参保人手机号码。点击“保存”、“提交”。

  3.办理结果查询

  ⑴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

  ⑵系统“办理状态”栏显示“处理结束”,“业务反馈状态”栏显示“导入成功”即完成操作;如“办理状态”栏显示“处理结束”,“业务反馈状态”栏显示“导入失败”,需按前述步骤重新操作。

  ⑶操作成功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㈡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操作

  1.软件下载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下载”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程序补丁。

  2.系统登录

  双击桌面“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图标显示“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默认admin)和口令(默认1),点击“数据采集”,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3.选择银行代发人员

  ⑴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录入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输入或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项目,点击“保存”。

  ⑵点击“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选“新报盘”。点击“查询”,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报盘”,选择保存路径,生成格式为.dat的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

  ⑶用人单位携带存有报盘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4选择本单位发放

  ⑴点击“待遇支付”项下的“个人待遇支付信息采集”模块,输入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或派位号),点击“查询”,“社保待遇领取方式”选择“单位代发”,点击“保存”。

  ⑵点击“待遇支付”项下的“个人待遇支付信息报盘”模块,选择单位名称,点选“新报盘”。点击“查询”,确认无误后选中信息,点击“报盘”,选择保存路径并导出格式为.dat的报盘文件,携带报盘文件到经办机构窗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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