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何办理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登记?
(1)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 窗通服务平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作为“一网通办” 服务事项纳入其中,新注册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
窗通服务平台,办理在京首次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的社保登记,提交成功后,即时办结。
(2)用人单位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后,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申报业务” 中的“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模块,录入单位银行开户信息、职工信息(不含外资、无居住证台港澳、50 岁< 含> 及以上新登记女干部< 管理岗>、兼职工伤人员),其中“月均工资收入” 一项录入职工在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职工一寸白底电子彩色照片后保存提交,通过“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模块查询职工医疗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四险信息是否导入成功。
|
|
|
|
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如何办理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登记?关联内容
关联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