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指标,申请人只有学历没有学位,或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能否申请积分?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在不同时间取得,能否申请积分?填报此项指标需要提前做什么准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进行教育背景指标积分申请时,应兼具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除大学专科(含高职)外,只取得学历但未取得同等学位或只取得学位但未取得同等学历的均不予积分。为体现对非全日制学历申请人在工作的同时坚持学习的行为予以鼓励,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即使取得的时间不同或发证机构不同,只要获取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或经过学历学位认证获取了认证报告编号,就可以申请积分。
其中,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进行积分的,要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留学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以国内学历学位进行积分的,应登录教育部学历学位中心网站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一致,一致的要提前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如果无法查看备案信息或备案信息与纸质证书不一致,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如果申请人备案信息与纸质证书一致,但是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与备案信息不一致,为确保准确积分,应在申报阶段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申报手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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