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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续小贴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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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续小贴士 兵哥哥们注意啦!千万别忘了把您的退役养老保险转接到地方!为此,我们大兴社保中心特意总结了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指南,维护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接办理指南 首先,退役后,无论您是否已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是学生兵(退役后还需返回学校继续学习),都请您携带军队出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安置地社保中心确认基金到账情况。 其次,如果您已确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将部队养老保险年限与地方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一)、如您的就业单位或参保机构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大兴区,请携带如下材料: 1、《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部队提供) 2、《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 -(部队提供)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本人提供,复印件为A4纸单面复印) 4、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提供,复印件为A4纸单面复印) 5、安置地社保中心开具的基金到款证明 (二)、如您的就业单位或参保机构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北京市其他区,请您携带如下材料: 1、《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部队提供) 2、《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 -(部队提供)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4、安置地社保中心开具的基金到款证明。 注:北京市其他区所需资料以他区解释为准。 再次,如果您还未正式参加社会保险,请您保管好部队提供给您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待您参加了社会保险以后,再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退役军人常年的军旅生活使得他们更加刚毅,也更加懂得奉献,有着军人特有的优秀品质。如果您的身边也有需要办理部队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呆萌兵哥,请转发这篇文章,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军地保险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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