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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9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此项业务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现场办理。

㈠系统登录

  用人单位登录“机关事业养老单机版”软件,进入“北京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用户登录”界面后,点击“登录”,进入“机关事业养老单机版”界面。

㈡软件操作

  1.在职转退休操作

  ⑴在“机关事业养老单机版”界面点击“职工减少”模块,输入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点击“查询”,调出需转退休的参保人信息。

  ⑵减少原因选择“退休”,点击“确定”,为职工办理在职转退休减员。

  2.退休人员信息登记

  ⑴在“职工信息管理”中,输入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点击“查询”,调出需转退休的参保人信息。

  ⑵录入需要填报的退休人员信息(蓝色标识为必录项),点击“提交”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四)<机关单位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待遇项目表>》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六)<事业单位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待遇项目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

  3.退休数据报盘

  点击“报盘管理”,输入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参保人公民身份号码,报盘类型选取“职工减员报盘”,选取报盘时间后点击“查询”,调出转退休参保人信息,点击“报盘”。点击“打印”,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

㈢上报经办机构材料

  1.存有减员和人员变更信息的报盘文件

  2.各类表格

⑴系统生成

  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四)<机关单位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待遇项目表>》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副表六)<事业单位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待遇项目表>》各1份。

⑵单位填报

  加盖公章的《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表》各1份。

  需要增加医疗保险市级公疗标识的还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表三A)》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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